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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行业信息分享—— 环境篇(2021年第6期)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21-04-15 点击:4227次

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环境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政策&标准

韶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解析见CTT课堂)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版)》公众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征求《焦化污染地块修复技术验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行业要闻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告知函(解析见CTT课堂)

排污单位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排污单位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大气污染治理多项工作进一步深化

我国VOCs污染治理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绿色生活

仙女棒也被收缴!广州铁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倾倒?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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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课堂

【解读】韶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

信息解读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地质调查院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土壤环境背景值》。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韶关市土壤环境中镉、汞、铅、锌、铜、铬、镍、砷背景值的术语和定义、监测与分析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韶关市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背景状况评价与管理。

二、名称解释

土壤环境背景值

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

三、监测方案

1 点位布设原则

(1) 样品采集以代表性为主要原则,采样点布局兼顾均匀性与合理性,最大限度控制调查面积。

(2) 采样小格(1km2)均匀布设采样点,各采样点间距离一般应大于500m。每个采样小格均应布点,一般不得连续出现4个空白小格。

(3) 采样点布置在土壤分布具有代表性部位。一般平原、盆地、草原及近海滩涂等平缓地区采样点布置在格子中间部位,丘陵山区布置在土壤易于汇集的平缓坡地、山间平坝等部位,黄土沟壑区布置在沟谷部位,岩溶区布置在低洼地带等。

(4) 江河、湖泊、水库及沼泽发育地区,当小格中水域面积超过2/3时,应采集水底沉积物样品;面积较小时,采集河漫滩与岸边土壤样品。

(5) 森林沼泽、高寒山区、干旱荒漠等特殊景观区应参照上述要求,将采样点布设在土壤发育部位。

2 点位布设方法

(1) 采样物质为采样单元内主要类型土壤。

(2) 农业区采样点布置在农田、菜地、林(果)地及草地等土层较厚地区,距离公路、铁路100m以外,远离各类建筑物;采样时避开田埂、道路、新近堆积土及垃圾堆等各类点状污染地,避开施肥期和农药喷洒期。

(3) 城镇区采样时应先调查土地利用与变更情况,包括建筑取土范围、深度等。样品采集一般选择公园、寺庙、绿化带及其他较为稳定的部位,采样时尽量避开新近堆积土。

(4) 山地丘陵、黄土高原等测区内土地利用方式较多时采样单元内应主要采集分布面积较大的农田、林地或未利用地等土壤样品。

(5) 高寒山区、干旱荒漠成壤作用较弱,样品采集尽量选择在植被较为发育的绿洲、林带及水源地等,采集成熟土壤。

四、土壤环境背景值

韶关市土壤环境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包括第四纪沉积物、紫红色砂页岩类、砂页岩类、碳酸盐岩类、花岗岩类、酸性火山喷出岩类和变质岩类共7个成土母质单元,其土壤环境中砷、镉、铬、铜、汞、镍、铅、锌的土壤环境背景含量基本统计量分别见表1至表7。


CTT具备以上项目的检测资质。

【解读】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告知函

信息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要求,加强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提高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保障珠海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对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一、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

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在珠海市开展建设用地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质量监督检查方式

1 市生态环境局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调查地块用地历史、敏感程度、调查单位从业水平等,组织专家对地块布点方案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意见反馈给地块使用权人,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工作。地块使用权人完成布点方案修改后,在采样进场前将更新后的布点方案重新报送至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对所有已完成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和调查结果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采样抽查,核实地块污染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三个阶段,我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具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资质能力,如下图所示:

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地块内外的污染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的迁移和转化等因素,判断地块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基本项目45项执行可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查看。

对于地下水,地下水监测项目主要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常规项目和非常规项目,监测项目以常规项目为主,不同地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非常规项目。

2 质量检查组检查

辖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监测部门组成质量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结合调查地块用地历史、敏感程度等,选取已有信息核查、采样现场检查、现场同步采集土壤与地下水样品、实验室检查、采样抽查等一种或多种检查形式,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检查。

CTT具备以上项目的检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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