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正式发布,新标将于2026年9月2日正式实施。此次GB 2762修订重点解决了肉类干制品限量折算争议、包装饮用水标准不一致等行业痛点,涉及六项关键调整,将影响肉制品、饮用水、燕窝等多个领域的生产合规与监管执法。
六大核心变化深度解读
一、修改应用原则:肉类干制品污染物限量告别“折算时代”
变化说明:
对于肉类干制品的污染物检测值判定,旧标(GB 2762-2022)规定了2种方法,一是以干制品新鲜原料的污染物限量判定;二是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后的限量判定。新标则删除肉类干制品限量折算规定,正式实施后,肉类干制品的污染物检测值判定将直接采用肉制品限量。
修订考量:
此前脱水率计算方法不统一、数据获取困难,导致企业检测成本高、监管判定争议多,修订后可操作性显著提升。
CTT提示:肉制品企业可减少原料与成品的折算核算环节,但需注意调整原料验收标准,避免因原料重金属超标导致成品不合格;建议在烘干工艺环节增加重金属监测节点。
二、明确肉类干制品中铅、镉、总砷、铬判定直接采用肉制品统一限量
变化说明:
新标正式实施后,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的限量明确为肉制品统一限量,分别为:
• 铅(以Pb计)0.3 mg/kg;
• 镉(以Cd计)0.1 mg/kg;
• 总砷(以As计)0.5 mg/kg;
• 铬(以Cr计)1.0 mg/kg。
新旧标对比举例:牛肉干,脱水率70%
肉类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判定新旧标对比举例
CTT提示:GB 2762更新后,肉类干制品的污染物判定限量发生变化,原判定为合格的产品可能出现结论推翻的情况,建议企业立即按照新标准对现有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分析产品中污染物的实际含量是否符合新要求,重新评估产品的合规性。
三、删除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指标描述:编辑性修改,限量实质不变
变化说明:
旧表10单独列出“熟肉干制品 3.0μg/kg”,新标准因类别归并删除该条目,统一纳入肉制品管理,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仍为3.0μg/kg,与其他肉制品一致。
修订考量:
避免因类别交叉导致的标准重复,明确熟肉干制品的肉制品属性,减少执行歧义。
CTT提示:企业虽无需调整生产工艺,但需更新内控文件中的标准引用描述,监管部门可简化判定依据。
四、调整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限量,与饮用天然矿泉水限量保持一致
变化说明:
包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限量由旧标规定的0.005mg/L修订为0.1mg/L,调整后的限量与饮用天然矿泉水保持一致。
修订考量:
基于风险评估,将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限量调整至与现行天然矿泉水中亚硝酸盐限量一致,调整后的限量继续保持全球最严级别,严于欧美及国际标准5~30倍[1],在保障公众饮水安全的前提条件下,通过减少过度净化工艺,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包装饮用水行业可持续发展。
CTT提示:水企在进行工艺调整时,把控不当容易出现亚硝酸盐波动超标的过渡性风险。建议评估现有工艺,小批量试产,持续监测亚硝酸盐含量,稳定达标后再全面推广;校准臭氧发生器等设备,更换适配膜组件以降低能耗。市场端通过多渠道发布新规科普内容,消除消费者顾虑。
五、增加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的限量要求:原1号修改单内容正式纳入主标准
变化说明:
原GB 2762-2022的1号修改单中规定的食用燕窝亚硝酸盐限量要求(30mg/kg),正式纳入GB 2762-2025的表8中。
修订考量:
天然燕窝含微量亚硝酸盐,浸泡清洗可有效去除,标准既防范风险又尊重产品特性。
CTT提示:建议燕窝企业建立原料端“溯源筛查+分级验收”双重防线,要求进口企业提供符合限量的检测证明。生产过程设置原料、半成品、成品全环节亚硝酸盐检测流程,并在清洗等关键环节设置检测点,实现全链监控。
六、食品类别新增熟肉干制品与食用燕窝细分项
变化说明:
肉及肉制品类别新增“熟肉干制品(例如:肉干、肉松等)”,明确熟肉干制品属于熟肉制品子类;其他类新增“食用燕窝”。
修订考量:
提升标准的可操作性;适应食品产业发展新趋势,解决新兴品类和特色品类的标准归属问题。
温馨提示
为应对GB 2762新标变化,相关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 全面学习新标准,组织内部培训,确保质量、生产相关部门人员准确理解新要求;
● 检查现有产品配方与工艺,特别是肉类干制品和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需按新要求调整质量控制指标;
● 加强原料审核与成品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新限量要求;
● 关注过渡期安排,在2026年9月2日标准正式实施前完成必要调整,实现平稳过渡。
中鼎检测服务方案
中鼎检测—食品中污染物风险防控服务方案
参考材料: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解读材料